隔着薄得不能再薄的衣衫,我居然感觉到他剧烈的心跳。我有些高兴又有些懊恼,高兴的是他并不是全无反应,懊恼的是,这算不算是一个男人靠近女人的正常反应?反正,只觉得那段路好长,又好短……
由于脚伤了,最后他先送完她,再送我回家,一路上,我们笑声不断。看着他眼角一直不退的笑纹,忍不住想起我们三个在一起时的情景:很多时候都是我们谈笑风生,而她总是在一旁微笑着,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。我突然又想,我打小就认识他了,为什么在遇上他的十几年里我都没发现他的好?不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,为什么我在流浪了那么多年后才发现眼前的风景?
爱情是什么?是要相视而笑心有灵犀一点通的相敬如宾,还是做志趣相投插科打诨的欢喜冤家?
我发了个信息问她,她回:丫头,现在是夏天,你思春得太晚了吧?哪家的GG打动了你的凡心?
好一句“太晚了”,确实太晚了,因为有一个她,比我有眼光,先得了月。
我要忘记那段两百三十八步路程的“肌肤之亲”,让春梦了无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