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那冰激凌滑过喉咙的感觉,没法儿跟头一次看到那美人儿走下楼梯的感觉相提并论。她的美貌能把你的帽子惊得掉下来。
那是个黑白混血种女人。皮肤跟鹿皮一样呈棕色,高高的颧骨,棕色的大眼睛跟银币似的。她比我高一头,但是看起来可不止。她穿着一件妓女们最爱穿的那种蓝色花布裙,那玩意儿紧紧地裹在身上,她一动,几朵雏菊就跟杜鹃花扭成了一团。她走起路来,好像一个暖烘烘的房间灌满了烟。我当时搞不好已经十二岁了,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自然不陌生,在荷兰佬儿的酒馆也偶然扒着门缝往里瞧过两三眼,可知道这类事跟干这类事还是不一样。再说荷兰佬儿酒馆里那些婊子们都太丑了,火车都吓得走不上轨道了。而这女人身上那股劲儿,简直让你听见火车从密苏里州刚劲有力地疾驰上千公里。就算有饼干吃,我也舍不得离开她的热被窝儿。她真是个尤物。
本来,她在房间里大模大样地觑着,跟个女祭司似的,一见蔡斯,表情完全变了。她三步并作两步奔下楼梯,照着蔡斯就是一脚。蔡斯跟个破布娃娃似的跌倒在楼梯底下,男人们哈哈大笑起来。那女人走下楼梯,居高临下地瞧着,两只手放在屁股上:“我的钱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