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在写作中遇到的另外一个难题是:如何处理刘胡兰烈士周围的一些人物。和刘胡兰一起工作、战斗过的人很多,就以区一级的干部来说,自新政权建立至刘胡兰就义的近十年当中,文水县云周西村一时划归二区,一时划归五区,一时二、五区又合并了,由于建制经常改变,因而干部的调动相当频繁。而这些同志绝大多数又都去云周西工作过,和刘胡兰都有过接触,或多或少都对她进行过一些教育或给过她一些影响。但作品中不能把这些人和事都罗列上,只能是挑选一些和刘胡兰关系较多的人,加以描写,把一些必要的情节适当集中。对本村一些群众和其他一些干部,也只能采取这种办法,否则就变成“名贤录”或“流水账”了。
其次是如何表现这些人?其中有的人已牺牲或病故,属于盖棺论定者。这比较好办。其余的人中,有的当时表现好,现在也不错;有的当时表现不错,后来变坏了;亦有的是当时平平,现在表现积极……。总而言之,情况错综复杂。就这个问题,我曾和不少同志交换过意见。结果是:“众说纷纭,莫衷一是。”思之再三,我觉得还是应当按照当时的实际情况,给予那些人以一定的历史评价为好。虽然有些人后来表现不怎么样,但当时总是起过一些好作用的。总的目的,我是为了写刘胡兰,而不是给某个人做全面鉴定。我力图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处理这些问题。是否做到了这一点,自己毫无把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