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战区工厂的内迁
由于历史的原因,中国现代经济的发展呈现出极大的区域不平衡性。中国工业的绝大部分集中于东南沿海沿江地区。据国民政府实业部1937年统计,该年全国符合工厂法的工厂(即拥有动力机械或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的工厂)有3935家,其中河北、山东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广东沿海6省区域内(包括天津、上海等地)即有2998家,占全国工厂总数的76%,仅上海市便有1235家,高占31%;而整个湘、桂、滇、黔、川、陕、甘7省的工厂总数只占工厂总数的6%。东西部的工业布局极不平衡。
要使抗日战争长期延续下去,保存和发展中国有限的工业力量实为一基础条件。1937年7月22日,根据军事委员会的密令,以军政部部长何应钦主任的国家总动员设计委员会成立,决定对粮食、资源、交通器材、医药用品、燃料等实施统制。其中资源统制,指定由资源委员会召集实业部、军政部、财政部、全国经济委员会、交通部、铁道部等会同筹办。考虑到东部地区将首先成为中日之间的战场,战争将给东部地区的工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,资源委员会提出了东部工业西迁的构想。7月24日,资源委员会召集上述6单位会议,提出了沿海工业内迁的问题,得到与会者的赞同。此时,上海的民营企业行业组织也先后呈文,希望政府尽快安排工厂内迁。如拥有300余家工厂的中华国货联合会便在7月下旬上书国民政府,表示国货联合会中各工厂愿为政府制造各种军需物资,要求政府尽快组织内迁,并派员指导生产。8月6日,资源委员会机器化学组邀上海机器厂代表开会,议定机器厂内迁的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