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国会解散后,已经有不少国会议员陆续出京南下。当孙中山提出护法主张后,离京议员中的前国民党系议员、对军阀政治不满的议员,以及一些怀抱各种个人企图的议员纷纷南下广东。但因南下广东的议员人数不及国会开议的法定人数,因此而有不开国会正式会议另开非常会议的主张。8月19日,孙中山召集国会议员130余人在广州聚会,认为“段据北京政府,力向护法各省用兵,对外复发布向德奥宣战,吾人内为护法各省之团结,外为行独立自主之外交,非组织政府不可。人数虽未足法定,惟值非常事变,可先开非常会议,组织政府,以资应付。”此诚为特殊情势下的“应变”之举,但也带来了其后国会议员“合法性”问题的一系列争议。
经过一系列筹备工作,8月25日,到粤国会议员在广州召开国会非常会议,孙中山在会议开幕祝词中,希望议员“扬谠论,纾嘉谟,建设真正民意政府”。29日,国会非常会议通过“组织大纲”,决定其任期至“临时约法”完全恢复效力时为止。31日,通过《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》,决定“为戡定叛乱,恢复临时约法,特组织中华民国军政府”;规定军政府设大元帅一人,元帅二人,由国会非常会议选举之;临时约法之效力未完全恢复以前,中华民国之行政权由大元帅行之;元帅协助大元帅筹商政务。国会非常会议和军政府“组织大纲”为广州非常国会和临时政府的建立创立了法理依据,同时亦突出了其临时性和非常性的特点,不过因为孙中山的革命征程并不如其当初设想的那般顺利,故虽其后广州国会和政府的名称时有变化,但“临时”与“非常”的名义却伴随孙中山的政治生涯而不断延续,直至其辞世也未能完成由“临时”而“正式”、由“非常”而“正常”的过渡,孙中山统一中国、实行民主的政治理想在其有生之年终未告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