蒋明发被范文琳从工地骗走,是三月九号,而许博出事是三月七号。袁辉生前曾明确表示,他是七号中午临时决定,让许博取现金给工人发工钱,这个情况侯峰也从何莹口中得到证实。
但事实摆在眼前,疑是许博的尸体,死者其实是蒋明发,也就不存在所谓的“抢劫杀人”情节。那么问题就来了,如果三月七号那天,没有那四万元现金,许博还会“失踪”吗?
凌可芸认为绝对不会。如果许博三月七号突然无故失踪,三个月后警方发现他的尸体,就会当作谋杀案调查处理。许博和范文琳需要的不是谋杀案,他们需要的是意外死亡。四万元现金是构成抢劫杀人案的重要因素,许博只有带着这笔现金失踪,警方才会将此案定性为抢劫杀人案,作出许博遭劫意外遇害的结论。只有这样,范文琳才有可能拿到保险赔偿金。
由此可以推断,许博一定预先知道,三月七号他会到银行提取四万元现金。凌可芸原本推测,因为三月八号工地发工资,所以范文琳九号将蒋明发骗走谋害。现在看来,许博三月七号取出四万元现金,也是决定案发时间的因素之一。
甚至可以说,正因蒋明发八号领工资,许博才决定七号玩“失踪”。至于何时提取四万元现金,其实并不是袁辉的临时决定。谢军是工程部主管,他有责任和义务提醒袁辉,及时给工人结算工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