恐怖小说作家史蒂芬·金,曾在成名之前做过熨衣工人,住在拖车房中,每个月工资只有240元。
他渴望成为作家,因此他在晚上和周末都不停地写。他把原稿寄给出版社,可不久后作品就被退回了。退稿信十分简短,很公式化,他甚至怀疑出版商是否真的看过他的作品。
一天,史蒂芬·金看了一部小说,这部小说让他想到了自己的一部作品。他将这部作品的原稿寄给那部小说的出版商,对方又把原稿交给了皮尔·汤姆森。
几周后,史蒂芬·金收到一封信,寄信人就是汤姆森,信中提到原稿有很多瑕疵。不过汤姆森认为他有成为作家的希望,并鼓励他再试试看。在此后一年里,史蒂芬又给出版商寄去过两份原稿,但都被退了回来。他开始试写第四部小说,不过迫于经济压力,他开始放弃希望。
一天深夜,史蒂芬·金将原稿扔到垃圾桶里。第二天,他的太太把它捡了回来。“你不应该半途而废,尤其在你快要成功的时候。”太太说。
史蒂芬·金看着自己的作品发愣。也许他已不再相信自己,但他太太却相信他会成功,还有从未见过面的汤姆森也相信他会成功。为了太太,他决定每天写1500字。写完小说以后,史蒂芬·金把它寄给出版社,他认为自己这次又失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