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BI在处理案件时,会根据现场环境及搜集到的证据来判断应该使用哪一种推理方法,大多数情况下,他们不会单一地采用某一种方法,而是将三种方法同时应用于一起案件的不同环节。当现场证据能够直接表明原因时,他们会采用直接型逆向推理法;当搜集到的证据比较复杂,人物背景比较特殊时,他们会采用竞争假设型逆向推理法;当已有的证据和线索都无法对案情进行解释时,他们会采用创造型逆向推理法。
当某间房子里发生了盗窃案后,警察会根据门锁不曾被人破坏判断出小偷采用了技术开锁进入房间。据周围的邻居说,案发当天曾见过几个陌生人出入这幢房子,说明这几人都有嫌疑,至于谁的嫌疑更大,则要根据现场留下的痕迹等线索进行竞争假设型逆向推理,最后锁定其中一人。如果经过验证,证实这些人都与案情无关,那么就要通过创造型逆向推理,假设出这样一个人,然后根据这个假设的人寻找符合的人。
简单型逆向推理用来解释为什么某个现象具有某种特性,或为什么某个人会有某种行为,所针对的对象是被观察对象本身;存在型逆向推理用来对以前不曾观察到的东西进行猜测,所针对的对象是与被观察对象有关的新对象;类比型逆向推理通过将两种对象进行对比,从而得到更精确的依据,相对于前两种方法,它的启发性更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