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道瞬间就离开绿色的上谷,我们又驶进丛山之间。比尔和抱着酒袋的巴斯克人在聊天。有一个人从椅子背后探身过来用英语问我们:“你们是美国人?”
“是啊。”
“我在那里待过,”他说。“四十年前。”
他是个老头,皮肤黑得同其他人一样,留着短短的白胡子。
“那里怎么样?”
“你说什么?”
“美国怎么样?”“哦,我当时在加利福尼亚。好地方。”“你为什么离开呢?”“你说什么?”“为什么回到这里来了?”“哦,我回来结婚的。我本来打算再去,可我老婆她不爱出门。你是什么地方人?”“堪萨斯城人。”
“我到过,”他说。“我到过芝加哥、圣路易、堪萨斯城、丹佛、洛杉矶、盐湖城。”
他很仔细地念着这些地名。
“你在美国待了多长时间?”
“十五年。然后我就回来结婚了。”
“喝口酒吧?”
“好,”他说。“你在美国喝不到这种酒吧,呃?”
“只要你买得起,那里有的是。”
“你上这儿干什么来啦?”
“我们到潘普洛纳来过节。”
“你喜欢看斗牛?”
“那当然。难道你不喜欢?”
“喜欢,”他说。“我看我是喜欢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