庾丹父景休,罢巴东郡,颇有资产。丹负钱数百万,责者填门,景休怒,不为之偿。既而朝贤之丹不之景休,景休悦,乃悉为还之。《南史·梁宗室传》。丹盖好交结者。
夏侯道迁子夬,沽卖饮啖,多所费用。父时田园,货卖略尽,人间债负,犹数千余匹。则其人本无行之徒也。宋江夏王义恭赊市百姓物,无钱可还,已见第九章第四节。
《南史·刘秀之传》:秀之徙丹阳尹。时赊买百姓物不还钱,秀之以为非宜,陈之甚切。虽纳其言,竟不用。当时所谓民间债负,盖多兼赊市言之,非必尽贷金钱也,然其倚势取求则一矣。
其真民间借贷,则为数甚微。
《南史·宋武帝纪》言:帝微时,尝负刁逵社钱三万,经时无以还,被执,王谧以己钱代偿,乃得释。《魏书》《刁雍》及《岛夷传》皆同。惟《北史·雍传》作一万。宋武虽贫窭,犹是豪杰之流,真闾阎细民,零星乞贷,必尚不及此数也。富人亦有能弃券已责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