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但是,即使我们可以确证有人昨晚偷了你四十个南瓜,”督察说,“那么你怎么能证明这些南瓜是你的,而非别人的呢?”
“为什么?”布斯卡伯阿塔斯答道,“我认识这些南瓜就像您认识您的女儿一样,如果您有的话。您不知道是我把他们拉扯大的吗?您看这个!是我的‘圆家伙’,那是我的‘胖妞’,这是我的‘红孩儿’,那是‘曼奴拉’,因为她和我的小女儿简直是亲生姐妹。”可怜的老汉顿时放声大哭。
“的确有点意思,”督察回答,“但是,法律上还不能单凭你的一面之词,就确定那些是你的南瓜。你必须让警察厅确信已发生的事实,还有,你必须出示可以证明此事的证据。大家不要笑,我可是个地道的律师。”
“没问题,我马上拿出证据,证明这些南瓜是在我的地里长出来的。你们站着别动,马上就能看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