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天,史密斯随同战友去巡逻。就在前几天刚有战友在巡逻时碰到德军,结果全部牺牲,所以这次他们一路上特别小心谨慎,生怕出现差池,他们尽可能选择熟悉的路线,拉大队伍的距离,以免被同时歼灭。结果在不知不觉中,史密斯与战友们走散了,他在黑夜里不停地摸索,可是怎么也找不到来时的路。
史密斯走得口干舌燥,疲劳至极,隐约看到前面有一个村庄。这是一个非常偏僻的地方,很不容易找到。他决定先在村庄休息一晚,等天亮了再找路回去。正当他准备进村的时候,突然发现前方不远处有一个德国兵。他非常害怕,想趴下隐藏起来,但是周围根本无处藏身。
这时,德国兵已经发现他了。于是史密斯决定和德国兵拼了,迅速把枪上好子弹,瞄准。正当他要开枪的时候,突然一声枪响。原来,那个德国兵已经先开枪了。史密斯以为自己要死了,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并没有感觉受伤。史密斯低头一看,原来德国士兵射出的子弹正好射进了自己的步枪枪膛。
真是巧合,史密斯一边感谢上帝,一边不动声色地用手枪瞄准德国士兵。那个德国士兵以为史密斯已经死了,就放松了警惕,结果被史密斯用手枪打死。
这个不可思议的巧合救了史密斯的命。现在这支步枪还保存在英国美斯顿博物馆内。子弹射入枪膛的概率有多大?这难道不是巧合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