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个晴朗的夏天的早晨——我记得是开始收麦子的时候——老主人恩肖先生,一身出门打扮,走下楼来。在他吩咐过约瑟夫这天该干些什么活之后,转身跟亨德利、凯茜,还有我,说起话来——因为我正和他们坐在一块儿吃粥——他先对儿子说:
“哎,我的好小子,我今天要去利物浦,要我给你带点什么?你拣喜欢的说吧,不过只能是小东西。我是走着去、走着回来的,一趟就得走六十英里——好远哩!”
亨德利要的是小提琴。接着他又问凯茜小姐。那时候她还不到六岁,可她已经能骑上马厩里的任何一匹马了,她要的是一条马鞭。
恩肖先生也没有忘掉我,他有一颗仁慈的心,虽说他有时候有点严厉。他答应给我买一口袋梨和苹果。然后他吻了吻他的两个孩子,说了再见,便上路了。
他走了三天,我们都觉得过去很久了,小凯茜老是问起爸爸什么时候回来。第三天晚上,恩肖夫人盼望他能在吃晚饭时到家,她把晚饭一个钟点一个钟点地一延再延,可是一点也没有他回来的迹象。孩子们一趟一趟地跑到门口探望,最后都跑腻了。天渐渐黑了下来,恩肖夫人要孩子们上床睡觉去,可是他们苦苦哀求允许他们再待一会儿。在十一点钟左右时,门给轻轻地打开了,主人走了进来。他一下坐倒在椅子上,又是笑又是哼的,还叫他们全都站开一点,因为他已经快要累死了——哪怕送他英伦三岛,他也不愿再这么走一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