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3 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生态效益指标的省际比较
4.3.1 各省(区、市)生态效益指标的测算结果
为了进一步考察中国各省(区、市)的贸易生态效益情况,我们利用上述方法计算了2002年、2009年和2010年31个省(区、市)的生态效益指标并进行了比较分析。中国31个省(区、市)生态效益指数的测算结果见表4-3。
表4-3 2002年、2009年、2010年中国各地区贸易生态效益指数及排名
续表
2010年31个省(区、市)生态效益指数排名为:1.西藏;2.海南;3.青海;4.甘肃;5.北京;6.江西;7.吉林;8.黑龙江;9.内蒙古;10.山西;11.贵州;12.广西;13.重庆;14.安徽;15.宁夏;16.江苏;17.湖南;18.河南;19.新疆;20.陕西;21.浙江;22.辽宁;23.上海;24.云南;25.河北;26.天津;27.广东;28.山东;29.湖北;30.四川;31.福建。
全国贸易生态效益指数的平均值为0.539,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中有10个省(区、市)的贸易生态效益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。